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活动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16:50     作者:     点击:[]

(2002年9月修定)
  一、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以下简称决赛)的各项活动,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的共同领导下,由组委会具体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决赛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1、理论和实验决赛以及相应的阅卷、评分、试题解答和评分讲座和查分,颁奖大会等。
  2、全国竞委会全体会议。
  此外,还可以组织高校情况介绍、参观等其它有关活动。  

  三、参加决赛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与会人员)包括:
  1、学生:100~200人。由各省、市、自治区推荐,以资格审查合格。
  2、领队教师:每省1人,由各省、市、自治区物理竞赛委员会委派并报组委会。
  3、全国竞委会上级机构代表:委员43人左右,上级代表3人左右。名单由全国竞委会常委会在决赛前2个月通知组委会。
  4、特邀代表:高校招生人员(招生的高校要经竞委会同意),每校1名;承办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集训的高校人员1名;承办下一届决赛活动的单位有关人员3人;因工作需要由竞委会推荐的个别人员。所有上述特邀代表统由组委会发邀请信。
  5、工作人员:命题人员由全国竞委会常委会聘请;阅卷、监考、会务等人员,由组委会聘请。
  为了保证组委会工作不受其他干扰,集中力量办好决赛,除以上人员外,组委会不予接待。  

  四、决赛日程可参考以下方案安排。
  决赛开始前两天报到,前一天晚上召开领队教师会议。
  第一天上午学生理论笔试,下午休息。全国竞委会全体会议开始举行。
  第二天学生分组实验。全国竞委会继续开会或安排活动。
  第三天上午产生理论和实验考试成绩,同时安排题解和评分讲座(由命题组第Ⅱ部分人讲解),然后开始接待查分申请,查分申请的截止时间是第三天下午两点。
  第三天还要安排参观、高校情况介绍。
  第四天学生和领队老师可安排参观活动。上午召开评奖组会议,下午召开全国竞委会会议通过获奖名单。晚间召集获一等奖的学生开会。
  第五天上午举行颁奖大会,中午全部活动结束。  

  五、经费
  1、决赛活动所需经费,除与会人员自理的部分外,由组委会负责筹措。主要来源是:
  (1)地方政府、教委、科协及承办决赛单位行政拨款;
  (2)全国竞委会给予适当补助;
  (3)从部分高校赞助和有关人员交纳的经费项目中,由全国竞委会按一定比例拨给;
  (4)其它企、事业单位赞助。
  2、参赛学生和领队教师的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应提供按财务制度允许报销的食宿条件,在所能提供的住宿标准过高时,应协商妥善解决。在伙食标准超标时,应适当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由组委会决定。
  3、全国竞委会委员、上级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住宿费用自理。在所提供的住宿标准过高时,应协商妥善解决。伙食费按财政部有关规定,个人交纳一部分,其余由组委会给予补助。
  4、命题、监考、阅卷及会务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六、报到和资格审查
  1、决赛活动正式通知由组委会在决赛前一个月发出。
  2、决赛开始前两天接待与会人员报到。
  3、参赛学生集体由领队向组委会交验有关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向组委会报到。组委会向领队教师和学生分别发"领队教师"和"参赛学生"佩章。
  4、全国竞委会委员和特邀代表直接向组委会报到。如代表省、市、自治区的全国竞委会委员本人不能出席,委托省物理学会其它负责人代理时,应有省物理学会介绍信和全国竞委会委员本人签名的委托书。特邀代表和全国竞委会特邀委员不能出席时,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决赛期间由组委会向竞赛委员和特邀代表分别发"竞赛委员"、"特邀代表的"佩章。  

  七、领队会议于理论考试前一天晚上召开,由组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主持,全国竞委会副主任参加。会议内容包括:
  1、组委会向领队教师介绍决赛活动的安排并提出要求;
  2、抽签决定实验分组及实验时间安排;
  3、听取领队教师对决赛活动安排的建议,共同讨论确保决赛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措施。  

  八、决赛获奖学生的奖章及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由全国竞委会颁发,奖品和单项特别奖奖状由组委会颁发。应注意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不宜过多。  

  九、颁奖大会由组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主持,内容包括:
  1、组委会主任总结讲话;
  2、全国竞委会副主任宣读获奖学生名单;
  3、颁发奖章、证书及奖品
  4、获奖学生代表讲话;
  5、有关领导讲话;
  6、全国竞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致闭幕词。  

  十、安全保卫工作
  1、参赛学生与领队教师应安排在一起食宿,活动安排应当一致以便管理;
  2、组委会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
  3、学生住宿营区禁止非与会人员出入;
  4、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做好赛场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全国竞委会会议由全国竞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全国竞委会委员。因工作需要可由全国竞委会常委会邀请特邀代表中的一部分列席会议。全国竞委会委员应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向全国竞委会常委会提出书面会议提案,经常委会通过后列入议程。全国竞委会会议内容包括:
  1、全国竞委会关于本届预赛及复赛情况的报告;
  2、本届组委会关于决赛筹备和实施情况及参赛学生资格审查的报告;
  3、承办下一届决赛的省、市、自治区关于下一届决赛的筹备情况的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届竞赛的具体日程及实施计划;
  4、审议并通过本届决赛获奖学生名单;
  5、总结交流本届竞赛的经验和问题;
  6、讨论其它列入议程的提案。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上一条: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命题工作程序和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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