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九届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通知(第一轮)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14:29     作者:     点击:[]

各高等院校教务处、物理学及相近专业院系:
   为培养高等院校物理学及相近专业大学生的教师职业意识和教学技能,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之物理教学技能大赛将如期举行。现将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组织领导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山东物理学会和山东教育学会及济南大学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报名、评委会组建、比赛的实施与仲裁等工作。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选择中学物理教材中的一个课题(年级、教材版本不限),撰写该课题的教学设计,并自行制作PPT演示文稿。教学设计与PPT的电子版,教学设计纸质版1式3份于报到时以学校为单位收齐集体呈交。
(2)同一学校各选手所选课题不能重复。
(3)现场说课与讲课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和讲课时间均不少于5分钟。
(4)讲课过程中,必须具有实验演示和即时的板书板画。
(5)提交的教学设计与说课和讲课时展示的PPT演示文稿内容相符,并且PPT 演示文稿及链接文件都确保在预装XP 操作系统和OFFICE2003软件的计算机上打开,如因选手自己文件原因而不能打开,由选手自己负责,如选手使用不常用软件,选手自带软件,并拷贝到讲台的电脑中。
(6)讲课中的实验演示原则上需在现场展示,如所用仪器设备确实不便携带,可用视频代替,但视频中的实验操作者必须是选手本人,如视频中无法判断是选手本人操作实验,该实验操作为无效。
(7)讲课、说课过程或PPT以及板书中不能出现科学性错误(如概念、定理、实验描述错误等)。 

三、比赛内容与评分标准
1.比赛内容
(1)参评选手的教学设计:所提交的教学设计应符合物理教学论的要求;
(2)参评选手的说课和讲课能力:表达流畅、教态自然,思路清晰、实验完整;
(3)评比选手的PPT制作水平,PPT的设计实用、满足科学性和艺术性。
2.评分标准
根据教学设计、讲课、说课和多媒体课件等方面表现,现场评定成绩,具体标准如下:教学设计占15%,仪表与教态占5%、实验设计与操作能力占35%;说课设计水平与分析程度占35%,多媒体课件占10%。 

四、大赛的报名组织
1.2015届毕业的省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2.大赛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3.参赛名额:大赛的报名组织工作以学校为单位。每个高校2015届本专科学生数100名以下的院校,申报人数不超过10名,2015届本专科学生100名以上的院校申报人数不超过20名,研究生不超过4名(研究生单独编组进行比赛)。
4.每个参赛学校设领队1名、指导教师与带队教师各1名(两者可以兼任)。 

五、评委会的组成
大赛评委会由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委员会成员和参赛学校代表组成。
参赛学校选手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的,可推荐一名评委候选人。(推荐的评委可以是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 

六、大赛的奖励办法
1.大赛设个人奖、指导教师奖和参赛单位团体奖;
2.奖项的一、二、三等奖按照3:4:3的比例设置;
3.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可获得指导教师奖。
4.参赛选手中有2人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可获得团体奖。
所有奖项,均由山东省科协、山东物理学会、山东省教育学会颁发证书。 

七、大赛的经费
1.所有参赛选手在大赛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均由所在学校或参赛选手个人解决。
2.参赛选手需交评审费220元。
3.与会教师每人交纳会务费500元,食宿和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具体比赛时间等其他事宜见第二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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